(1)互联网的出现给政府带来的挑战
①网络信息安全的挑战
网络信息安全的挑战主要有两个方面:
a.信息丢失和信息控制问题。由于信息越来越依赖网络进行存储、利用与传输,信息系统的故障将可能直接导致有用信息的丢失或泄密。数字化的网络社会是十分脆弱的,网络“黑客”运用电脑和网络技术,寻找计算机系统和信息交换系统的弱点,就可以非法截取或篡改数字信息,破坏系统的正常运作,甚至捣毁整个系统。信息的丢失和泄露会给人类的数字生活带来了灾难性的打击。
b.信息失真问题。由于信息是通过电脑上传的,从登陆到发布,都是由服务器自动完成的,不会受到相关机构的审核,其可信度就无法保证。又因为网络的匿名性,网民成分的复杂性,再加上技术上难于防范等原因,网上存在大量的虚假信息。信息失真或虚假信息会干扰政府决策,给政府管理带来障碍和混乱。
②互联网强大聚合效应的冲击
互联网改变了人们的组织方式,网络的普及和即时通信的广泛应用,使得互联网能够以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轻而易举地聚集起大量民众。网络的即时性、匿名性,使得网民很容易突破地域限制聚集在一起,不需要传统媒体的审查和批准就可以毫无顾忌地“言所欲言”,有的甚至是散布谣言,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助燃剂”。信息的同步交流,密集互动,很容易产生网络“蝴蝶效应”,使事态恶化,难以控制,甚至演化为一种“多数人的暴力”。互联网已成为网民在群体性事件中行动的工具和平台,它的行动力量已经超出互联网,延伸到现实生活中,甚至可能造成大规模的街头行动。网络强大的聚合效应是对政府管理的新挑战。
③互联网对公共安全的威胁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价值理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利益矛盾日渐突出,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明显增强,整个社会处于各种危机的高发、频发和并发时期。“网络是一种技术,更是技术上建立起来的一种新的社会形态。”互联网不仅能以舆论的方式对现实社会的矛盾及时反应,迅速聚合,而且,作为一个网络社会,它本身也可以形成矛盾、制造冲突。再加上互联网的开放性和虚拟性,使它很容易成为公共安全事件发生的源头,成为公共安全的潜在威胁,加大了政府管理的难度。
④网络犯罪的挑战
网络犯罪是针对和利用网络进行的犯罪,网络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危害网络及其信息的安全与秩序。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特点,使得网络犯罪成本低、风险小,具有极高的隐蔽性。近年来,我国的网络犯罪呈上升趋势,各种传统犯罪与网络犯罪结合的趋势日益明显。诸如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等侵害他人财产的犯罪增长迅速,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入侵和攻击计算机与网络的犯罪日趋增多,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及从事赌博等犯罪活动突出。网络的虚拟性、超时空性等特点,增加了网络犯罪案件的侦破难度。同时,网络犯罪的危害性远非一般传统犯罪所能比拟,它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而且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网络的普及程度越高,网络犯罪的危害就越大。因此,网络犯罪已成为政府管理的重大挑战。
(2)政府应对互联网时代挑战的措施
面对互联网发展给政府带来的挑战,政府管理应当积极创新,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化解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挑战努力探索政府管理科学化的路径和方法。
①积极推行社会事务的电子化管理
社会事务的电子化管理,是促进政府管理的科学化、高效化,完善政府管理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的关键环节。要充分发挥互联网高效、交互和集成性的优势,建设社会事务的电子化管理平台。这样不仅可以通过互联网最大限度地听取民意、汇集民智、了解民情,还可以实现“网上”与“网下”的互动,更大程度地激发民众参与社会事务的热情,赢得民众主人翁意识的回归。各级政府管理机关通过电子化管理平台,可以更好地把握政府管理的脉搏和“痛点”,找到网络良性互动的渠道,更快地纾解民怨,缓解社会矛盾。
②研究网络社会的特点,积极应对突发性事件
网络社会的管理是政府管理的重要方面,是各级政府面临的新挑战。加强网络社会管理要科学分析网络发展的新形势,正确认识网络社会的新特点,充分发挥网络优势,转变管理观念,创新工作方式。要通过互联网提供的丰富多样的信息传播方式,诸如微博、博客、电子信箱等开展献计献策活动和通过组织重要事件征求意见等形式,全方位整合社会上的不同意见,构建政府与民众良性互动的网络政府管理模式,促进政府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完善政府管理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
③重视网络民意,引导网络舆论
网络已成为中国民众表达民意、参与社会事务的重要平台。网络民意不仅有精英阶层的言论,还有来自其他阶层的声音。纵观网络民意,不论是反腐倡廉、寻求社会公正,还是渴求社会和谐,绝大多数网民所表达的意见都是真实的表白,代表了底层百姓的呼声。在重视网络民意的同时,需要警惕一种现象,就是所谓的假民意,即由某些网络操手操纵出来的“民意”。对这种现象,一方面,公众应该增强责任意识,自觉抵制假消息的传播,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跟风发表意见。另一方面,政府要有所作为:a.在技术上对网络民意的表达有所控制;b.决策部门应该主动、科学地筛选和辨别网络民意的真实性。
④加强网络法规的建设与完善
互联网作为一个新兴媒介,其传播方式和传播环境与传统媒介大不相同,相关的法律法规无法在短期内得到完善,法律缺位的现象比较严重。我国应该尽快加强和完善针对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用法律手段来规范网络发展,只有法律法规健全了,网络发展才能有准绳和依据,网络社会才能健康发展。同时,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落实现有的各项法规。要健全外部监督机制,鼓励网民积极举报网络犯罪及其他犯罪,对网络虚假新闻和其他媒体假新闻采取法律手段积极整顿、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