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股前该投资者持股的市价总额=98×30000×8%=235200(元)。
因为股票价格同比例下降,所以拆股后的每股市价为98/2=49(元),由于拆股后的股数为30000×2=60000(股),所以拆股后该投资者持股的市价总额=49×60000×8%=235200(元)。可见,该投资者持股的市价总额没有变化。
拆股前该投资者持股的市价总额=98×30000×8%=235200(元)。
拆股后股票的每股市价=98×(1-45%)=53.9(元)。
拆股后该投资者持股的市价总额=60000×8%×53.9=258720(元)。
该投资者获得的收益额=258720-235200=235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