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认定,学校对学生安全负有的职责是( )。
教育、教学和监护
教育、管理和保护
教育、教学和监管
教育、监管和救护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