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早年丧偶,与乙、丙二子一起居住,乙、丙都没有结婚。甲生前有高档住宅一栋。2007年4月甲死亡时,乙恰好在外地经商,房屋由丙照看。丙因赌博无力还钱,便向丁声称自己是房屋的合法继承人,要将该房屋卖给丁。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丁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了合理价款,二人还约定6月一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5月,乙得知父亲死亡的消息后回来料理后事,并知晓房屋出卖的事实,乙当时就表示反对出售房屋,并认为丙无权出卖房屋,丙、丁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乙为此向法院起诉。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问答题
在甲死亡后,丙没有出售房屋之前,如何确认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答案要点]
房屋所有权属于乙、丙二人共有。①甲生前没有立遗嘱,其所留房产应由其法定继承人乙、丙二人共同继承。②在遗产尚未分割前,乙、丙二人对遗产形成共同共有关系。
问答题
人民法院应如何认定买卖合同的效力?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答案要点]
买卖合同有效。因为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问答题
丁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答案要点]
丁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丙、丁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过户手续。丙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丁有权要求丙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