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高规》附录E第E.0.1条,本题底部大空间为1层,可近似采用转换层与其相邻上层结构的等效剪切刚度比来Yel来表示转换层上、下结构刚度的变化。
由式(E.0.1-3) C
1
=2.5(h
C1
/h
1
)
2
=2.5×(0.9/4.2)
2
=0.115
由式(E.0.1-2) A
1
=A
W1
+C
1
A
C1
=11.4+0.115×5.67=12.05m
2
,A
2
=16.2m
2
由式(E.0.1) γ
e1
=

=(3.25×10
4
×0.4×12.05×2.8)/(3.0×104×0.4×16.2×4.2)=0.5372
[点评]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容易形成下柔上刚,为保证结构底部大空间有合适的刚度、强度、延性和抗震能力,应尽量强化转换层下部的结构刚度,弱化转换层上部的结构刚度,使转换层上、下部主体结构刚度及变形特征尽量接近。为此,《高规》附录E给出了转换层上、下部结构的侧向刚度比值并规定了计算方法:
(1)当转换层设置在1、2层时,可近似采用转换层与其相邻上层结构的等效剪切刚度比yel表示转换层上、下层结构刚度的变化,γ
e1
宜接近1,非抗震设计时γ
e1
不应小于0.4,抗震设计时γ
e1
不应小于0.5。γ
e1
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G
1
、G
2
--分别为转换层和转换层上层的混凝土剪变模量;
A
1
、A
2
--分别为转换层和转换层上层的折算抗剪截面面积,可按式(6-62-2)计算;
A
w,i
--第i层全部剪力墙在计算方向的有效截面面积(不包括翼缘面积);
A
ci,j
--第i层第j根柱的截面面积;
h
i
--第i层的层高;
h
ci,j
--第i层第j根柱沿计算方向的截面高度;
C
i,j
--第i层第j根柱截面面积折算系数,当计算值大于1时取1。
(2)当转换层设置在第2层以上时,按《高规》式(3.5.2-1)计算的转换层与其相邻上层的侧向刚度比不应小于0.6。
(3)当转换层设置在第2层以上时,尚宜采用图6-62-1所示的计算模型按公式(6-62-4)计算转换层下部结构与上部结构的等效侧向刚度比γ
e2
。γ
e2
宜接近1,非抗震设计时γ
e2
不应小于0.5,抗震设计时γ
e2
不应小于0.8。
式中 γ
e2
--转换层下部结构与上部结构的等效侧向刚度比;
H
1
--转换层及其下部结构(计算模型1)的高度;
Δ
1
--转换层及其下部结构(计算模型1)的顶部在单位水平力作用下的侧向位移;
H
2
--转换层上部若干层结构(计算模型2)的高度,其值应等于或接近计算模型1的高度H
2
,且不大于H
1
;
Δ
2
--转换层上部若干层结构(计算模型2)的顶部在单位水平力作用下的侧向位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