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题 位于某县城的长发集团公司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2016年5月该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下设商贸部销售百货商品,全月共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含税价格500万元。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商品,按零售收入的5%收取手续费11.7万元。外购商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格200万元;支付运费1.11万元,取得增值税发票;该批货物运输途中因意外事故损毁2%。外购农产品一批,收购价款15万元,加工完成后将部分按零售价的8折销售给职工,收取款项3万元。
    (2)下设装饰部兼营装修施工。本月对外销售材料,开具普通发票,金额234万元。外购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格180万元。装修工程营业收入600万元。
    (3)下设项目部本月承揽某工程的防水项目,合同注明本厂提供防水材料含税价款300万元,劳务收入60万元。
    (4)商贸部本月移送一批百货商品到装饰部和项目部,作为职工福利发给员工,不含税价格20万元。
    要求: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问答题   计算长发公司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

商贸部应缴纳的增值税=500×17%+3÷(1+17%)×17%+20×17%-[200×17%+1.11÷(1+11%)×11%]×(1-2%)-15×13%+11.7÷(1+17%)×17%=85+0.44+3.4-33.43-1.95+1.7=55.16(万元)

【答案解析】

折扣销售,如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分别注明,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一般用折扣销售,无其他说明,则认为符合折扣销售的条件,8折销售属于折扣销售,按折扣后的金额为销售额。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因意外事故损毁的购进货物进项税额应作转出处理,同时该部分货物运费的进项税额也需作转出处理。自2004年7月1日起,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装饰部应缴纳的增值税=234÷(1+17%)×17%+600÷(1+11%)×11%-180×17%=34+59.46-30.6=62.86(万元)

项目部应缴纳的增值税=360÷(1+11%)×11%=35.68(万元)

因此,长发集团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55.16+62.86+35.68=153.7(万元)

问答题   计算长发公司本月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正确答案】

商贸部应缴纳的增值税=500×17%+3÷(1+17%)×17%+20×17%-[200×17%+1.11÷(1+11%)×11%]×(1-2%)-15×13%+11.7÷(1+17%)×17%=85+0.44+3.4-33.43-1.95+1.7=55.16(万元)

【答案解析】

折扣销售,如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分别注明,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一般用折扣销售,无其他说明,则认为符合折扣销售的条件,8折销售属于折扣销售,按折扣后的金额为销售额。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因意外事故损毁的购进货物进项税额应作转出处理,同时该部分货物运费的进项税额也需作转出处理。自2004年7月1日起,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装饰部应缴纳的增值税=234÷(1+17%)×17%+600÷(1+11%)×11%-180×17%=34+59.46-30.6=62.86(万元)

项目部应缴纳的增值税=360÷(1+11%)×11%=35.68(万元)

因此,长发集团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55.16+62.86+35.68=153.7(万元)

问答题   计算长发公司本月应缴纳的印花税。
【正确答案】

商贸部应缴纳的增值税=500×17%+3÷(1+17%)×17%+20×17%-[200×17%+1.11÷(1+11%)×11%]×(1-2%)-15×13%+11.7÷(1+17%)×17%=85+0.44+3.4-33.43-1.95+1.7=55.16(万元)

【答案解析】

折扣销售,如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分别注明,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一般用折扣销售,无其他说明,则认为符合折扣销售的条件,8折销售属于折扣销售,按折扣后的金额为销售额。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因意外事故损毁的购进货物进项税额应作转出处理,同时该部分货物运费的进项税额也需作转出处理。自2004年7月1日起,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装饰部应缴纳的增值税=234÷(1+17%)×17%+600÷(1+11%)×11%-180×17%=34+59.46-30.6=62.86(万元)

项目部应缴纳的增值税=360÷(1+11%)×11%=35.68(万元)

因此,长发集团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55.16+62.86+35.68=15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