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

2011年4月1日,范某从曹某处借款2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2013年3月22日,曹某通知范某还款,并留给其10天准备时间。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解析] 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也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曹某通知范某还款指定的10天为还款期限。期限届满,开始计算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因此2015年4月2日诉讼时效届满。但《民诉解释》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故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