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下列不正确的处理措施是
不宜妊娠者应在12周前行人工流产
孕20周后控制食盐
避免过劳和情绪激动
心功能Ⅰ~Ⅱ级者,应在妊娠36~38周入院待产
心功能Ⅲ级或以上者,应立即入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