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代理与居间(人大2001年研)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独立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或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居间,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他方给付报酬的法律关系。 (2)两者的区别在于: ①两者在民法体系中的地位是不同的。代理属于民法总则中的制度;而居间则属于合同分则中的一种合同形式。 ②代理关系当事人一般由三方构成,即代理人、被代理人和代理行为的相对人;而居间当事人则由合同双方构成,即居间人和委托人。 ③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为代理人的利益进行民事活动,参与处理与第三人之间的事务,并将其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而居间合同关系中,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媒介,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 ④代理可能是有偿的也可能是无偿的,而居间合同则是有偿合同。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