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3月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两台机器设备,第一台设备是甲企业2010年5月购进的,取得含税销售额9.36万元;第二台设备是甲企业2008年1月份购进的,取得含税销售额5.15万元,甲企业未放弃减税。则甲企业上述行为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甲企业上述行为应缴纳增值税=9.36/(1+17%)×17%+5.15/(1+3%)×2%=1.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