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缴消费税的产品销售数量确定的原则有( )。
A、
销售应税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B、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数量
C、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D、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销售数量的确定。税法规定,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数量,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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