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居民王某自筹资金建造一栋三层楼房,2014年3月1日开工,2014年11月1日竣工,2015年2月3日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2013年3月1日办理好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请问王某从何时开始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______
2014年3月1日
2014年11月1日
2015年2月3日
2015年3月1日
[解析] 《物权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