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系同事,甲经过研究,发明了一项技术成果,被乙秘密窃取。乙将该成果转让给知情的丙使用,丙向乙支付了使用费。半年后,甲得知此事,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 A.乙与丙所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无效
  • B.乙与丙对甲构成共同侵权,应连带赔偿甲所遭受损失
  • C.甲有权请求乙支付使用期间的费用
  • D.乙可以在给甲支付使用费后,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无效技术合同的法律后果问题。《合同法》第329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技术合同解释》第12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329条的规定,侵害他人枝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或者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另一方侵权仍与其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属于共同侵权,人民法院应当判令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保密义务,因此取得技术秘密的当事人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第13条第3款规定:不论使用人是否继续使用技术秘密,人民法院均应当判令其向权利人支付已使用期间的使用费。使用人已向无效合同的让与人支付的使用费应当由让与人负责返还。据此,本题答案为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