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13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2年,无息,甲公司以其所有的宝石一批设定质押;2013年11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丙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有关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后该批宝石的取回,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C、E
【答案解析】解析:(1)选项A:乙银行属于有担保债权人,并不负有主动返还担保物的义务。 (2)选项BE: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