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预算管理方面具有哪些基本职权?(南京大学2008年考研真题)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根据我国现行预算法规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预算管理方面的具体职权包括: ①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②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 ③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 ④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规定和命令; 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