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院应当终止审理的情形?( )
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当出现法定的情形时,而决定终结诉讼程序,整个诉讼活动全部结束,以后也不会再恢复。终止审理的情形,主要体现于《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六项的规定中,具体而言:(1)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2)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3)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4) 被告人死亡的;(5)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B项属于第(4)项的情形,应当终止审理;D项属于第(3)项的情形,亦应终止审理。
另外,《刑诉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九)项规定,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故在本题中,选项A张某涉嫌销售赃物一案,经审理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这时应当宣判无罪。选项C李某以遭受遗弃为由提起自诉,法院审查后不予立案的,这时就是不立案不追究责任。故选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