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餐饮企业甲2017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1)实现餐饮营业收入770万元。(2)转让一栋房产,该房产是5年前由债务人抵债而得,当时冲抵的债务金额是650万元,此次售价800万元(该企业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3)授权境内中餐馆乙使用其字号,当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50万元。(4)将一辆使用4年、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小轿车出售,售价19.57万元。(5)当月购进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为41.82万元。甲企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上收入均为含税收入,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通过主管税务机关的认证,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甲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  )万元。无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因此,甲企业销售使用4年的小汽车应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所以销售小轿车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19.57÷(1+3%)×2%=0.38(万元)。甲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43.58+7.14+2.83+0.38-41.82=12.11(万元)。故正确答案为选项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