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长兴公司拖欠明远公司货款10万元,明远公司多次追讨无结果,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向长兴公司发布了支付令,限期付款。长兴公司以书甲形式提出原告合同规定价格不合理,愿意付款88000元,另外12000元希望免除。在这种情况下: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2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