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A项表述中,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流产,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可见,A项表述错误。B项表述中,对于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乙审判时已满75周岁,可以适用死刑。可见,B项表述错误。《刑法》第50条第1款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据此,C项表述中,按照有利于被告人处理的原则,先死缓期满减为25年,再与故意伤害罪实行数罪并罚(至于故意伤害行为“情节并不恶劣”不适用死刑的规定,不影响本题的判断)。可见,C项表述错误。《刑法》第50条第2款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据此,D项表述中,限制减刑的对象虽不包括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但包括杀人行为,在实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中杀人行为的,可以限制减刑。可见,D项表述正确,选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