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07年卷一第10题)一件享有外国优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日为2006年2月20日,申请日为2007年2月7日。以下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规定:“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本细则所称申请目,除另有规定的外,是指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申请日。”
A.《专利法》第34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结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可知,有优先权的专利申请的公布期限应当自优先权日起计算。故选项A错误,不符合题意。
B.根据《专利法》第35条第1款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的规定,故选项B正确,符合题意。
C.根据《专利法》第42条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的期限自实际申请日计算,选项C正确,符合题意。
D.《专利法》第22条第5款规定:“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故选项D正确,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