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2011年5月,王某参加了单位为职工投保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投保当时,王某尚为单身并与其母亲一起生活。2011年年底,王某结婚并组织了自己的家庭。2012年4月王某在工作时间发生工伤事故死亡,婆媳二人分别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经过调查,保险公司认为王某的死亡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应当给付保险金,但是,被保险人的保单中“身故受益人”一栏只写有“法定”两字。
    王母认为:自己是王某投保时唯一的法定继承人,所以被保险人对保险受益人的指定必然是指自己,保险公司应当全额向她给付保险金。王妻认为:“法定”是指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来办理,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时,保险公司应当向其合法继承人给付保险金,所以,自己应当得到一半的保险金。
问答题   《保险法》(2009)规定哪些情况下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①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②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③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问答题   本案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受益人按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在保险实务中,通常将“法定受益人”视为未指定受益人来处理。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合同没有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此外,被保险人身故后,发生被保险人未曾指定保险金受益人、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或受益人依法丧失或放弃受益权的情形,身故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本案中虽然投保时王某未婚,但是保险事故发生时已婚,其遗产继承人应该包括其母亲和妻子,故其母亲和妻子各应得一半的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