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机构认为需要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给予行政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的,督察机构可以做出处理决定,报送有关机关批准。 ( )
督察机构认为需要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给予行政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的,可以提出建议,移送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