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16年7月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套总价值150万元的精密仪器设备,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7月8日,甲公司为筹集购买精密仪器设备的货款,通过X借贷平台向丙公司借款100万元,双方当日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3个月,自资金到达甲公司账户之日起算,年利率为30%,由丁公司和戊公司分别提供担保。7月9日,丁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但双方未约定保证的方式。同日,戊公司以价值80万元的房屋向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7月15日,丙公司通过银行转账向甲公司支付了所借款项,款项于7月16日到达甲公司账户。7月20日,乙公司按照约定代办托运手续,将该套精密仪器设备交付通达运输公司承运。在运输途中,发生山体滑坡,该套精密仪器设备全部毁损。10月底,由于甲公司无力清偿借款本息,丙公司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丁公司以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只应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为由予以拒绝。丙公司遂申请人民法院拍卖戊公司用于抵押的房屋,却发现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戊公司的破产案件。丙公司无奈,只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1)甲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借期内利息7.5万元、借款到期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30%计算的逾期利息;(2)X借贷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
请指出甲公司和丙公司的借款合同何时生效?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甲公司和丙公司的借款合同于2016年7月8日成立。根据规定,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借款合同在两家公司之间签订,当事人并未对合同生效时间作出特殊约定,该借款合同应自签订立日成立并生效。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该套精密仪器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应当由买卖合同哪一方当事人承担?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应当由甲公司承担。根据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意即乙公司将设备交给承运人办妥托运手续时完成交付义务,因此,运输途中发生的风险属于交付后发生的风险,应由甲公司承担。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承运人通达运输公司是否应当对该套精密仪器设备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是否有权要求托运人支付运费?并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①通达运输公司无需对该套精密仪器设备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本题中,设备因山体滑坡毁损,通达运输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②通达运输公司无权要求托运人支付运费。根据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答案解析】
问答题
丁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丁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解析】
问答题
丙公司在戊公司的破产程序中是否享有别除权?抵押房屋价值不足以清偿的债权数额能否在戊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普通债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①丙公司在戊公司的破产程序中享有别除权。因为对破产人(戊公司)的特定财产(房屋)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即在破产人的破产程序中享有别除权。 ②不能申报普通债权。根据规定,在担保人的破产程序中享有别除权的,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人要求清偿,只能向原主债务人求偿。
【答案解析】
问答题
丙公司主张的债权本息能否全额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丙公司主张的债权本息不能全额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因为利率24%~36%的民间借贷利率拥有债权保持力但无执行力。在本题中,丙公司主动向债务人甲公司主张借期内利息,人民法院可以支持最高额仅为6万元(100×24%÷12×3),超过按照年利率24%计算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答案解析】
问答题
丙公司能否要求X借贷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丙公司不能要求X借贷平台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规定,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的除外。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