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正式成立的时间是( )。
1949年10月1日
1949年10月9日
1949年11月1日
1949年12月1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