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4.
甲工厂、乙工厂分别位于某河流的上游和中游。两工厂单独排放的废水均不会造成损害,但废水汇集后导致下游丙的鱼塘的鱼大量死亡。对于丙的损失( )。(2017年一专一第36题)
A、
甲、乙均不承担责任
B、
甲、乙承担按份责任
C、
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
甲、乙、丙三方分担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67条规定:“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本案中,甲乙排放的污水单独都不会造成损害,故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第67条之规定,应当按照排放量、排放物的种类等因素来确定责任的大小,即按份责任,故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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