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于9月30日交货,乙于10月5日付款。9月30日甲得知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遂通知乙暂不交货。甲行使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一方在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可暂时中止履行的权利。本题中,甲是先履行一方,在得知乙经营状况恶化后暂时停止履行义务,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B项正确。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三个——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本题中明确给出了“9月30日甲得知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信息,考生可以比较顺利地做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