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法定条件是:______
  • A.双方约定在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
  • B.税前回收投资的,应由财政税务机关依法审查批准
  • C.外国合作者税前先行回收投资的,无须经财政税务机关审查同意,直接报审批机关审批
  • D.外国合作者须在合作企业的亏损弥补后,才能先行回收投资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21条的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双方可以约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若作出这样的约定,则须同时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应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2016年11月7日修订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已删去原第21条第2款中的“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在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的,必须向财政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财政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审查批准。”ABCD均符合规定,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