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7年6月16日,兰州市的部分牛肉面馆经营者,以面粉、牛肉、水、电涨价为理由,将打印好的涨价通告散发给其他经营者,牛肉面价格由每碗2.50元上涨为大碗3.00元,小碗2.80元,统一涨价0.50元,市民和舆论为之哗然。
6月26日,兰州市物价局对牛肉面提出了“限价令”:普通大碗牛肉面的价格不得超过2.50元,小碗牛肉面的价格不得超过2.30元。
很快,这次价格干预就引起了各方强烈反应,孰是孰非,争论不息。兰州市物价局、兰州市工商局和兰州市消费者协会等官方机构也发出了不同的声音,7月9日,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也对于兰州市物价局的“限价令”提出了质疑,随后,兰州市物价局的负责人迅速做出回应,驳回了国家发改委的意见,再次强调:“严格执行牛肉面限价!”
时至7月底,各大媒体和互联网对于“兰州牛肉面”的讨论依然没有停止,兰州牛肉面“限价令”,成为2007年以来最受关注的一场公共政策辩论。
问题:
针对上述背景资料,假定你是政策分析专家,你如何评价该政策;假定你是物价部门政府官员,你又如何面对质疑。
【正确答案】(1)作为政策分析者,从经济学角度,兰州市物价局明显违背了公共定价原则,公共定价是指要通过制定和调整公共劳务的价格适当的约束或限制社会对该服务的消费量,从而提高资金利用效益,使资源得到合理配置。本案例中,随着其他生产资料费用的上涨,牛肉面馆的成本也在不断上涨,在此情况下,经营者为了维持自身生存并获得利益,必然提高牛肉面售价,而物价局则以命令代替市场,无视市场变化,提出限价令,虽然短期来看有利于消费者,但长此以往势必影响经营者的利益和积极性,不利于市场稳定,因此做法并不可取。
(2)作为物价部门政府官员,其职责是稳定物价,防止物价不当,保持市场的经济繁荣,维持市场秩序。牛肉面馆经营者互相串通,私自提高售价,并没有报物价部门核准备案,其做法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因此提出限价令无可厚非,其目的也是为了维护消费者利益,恢复市场秩序,因此驳回发改委的意见,强调严格执行限价令。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