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考点] 从重处罚的情形
[解析] 关于A项。根据《刑法》第243条的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公安局警官傅某,捏造犯罪事实诬告陷害其前妻,应从重处罚。因此,A项当选。
关于B项。根据《刑法》第29条第1款的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刘某指使其16岁的侄子扒窃他人5000元人民币,应当从重处罚。因此,B项当选。
关于C项。甘某系某县副县长,因不满其女与男青年吴某谈恋爱,利用职权打击报复吴某,甘某的行为不构成报复陷害罪,因该罪的对象为举报人、控告人、批评人、申诉人,吴某不属于上述范围,不涉及加重处罚的问题。因此,C项不选。
关于D项。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曾某1999年5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刑满释放后,又于2007年犯走私制毒物品罪,时间间隔已经超过了5年,不构成累犯,不适用从重处罚的规定。因此,D项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