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国有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系划拨所得,该公司以本公司的一栋四层办公楼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后由于办公人员增加,公司在办公楼上加盖了一层。银行贷款到期,该公司无法偿还本息。下列说法错误的有______。
  • A.银行只能通过拍卖办公楼的方式实现抵押权
  • B.办公楼上新增的一层不属于抵押财产
  • C.拍卖办公楼时,只能拍卖设定抵押权的四层,不能拍卖新增的一层
  • D.银行对拍卖四层办公楼的价款有优先受偿权
  • E.银行可以与公司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到期不能偿还贷款,办公楼归银行所有”
【正确答案】 A、C、E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方式包括: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拍卖、变卖。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拍卖办公楼时,新增的一层可以一起拍卖,但银行只对四层办公楼的价款有优先受偿权。E项属于流押条款,《物权法》禁止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流押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