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拟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借款。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经乙、丙同意,甲可以出质
B、
无需经乙、丙同意,甲可以出质
C、
未经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质的,其行为无效
D、
未经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质的,按退伙处理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对外出质的规定。根据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出质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