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申请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时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