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开发建设单位中请在某大城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市中心区的一个地段内进行旧区改造,开发住宅、商业、办公等项目,共性质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符。该地块面积约21.8hm2,东、西两侧临城市主干道,南侧为现状(低层)商业街,西侧为已初具规模的区级商业中心,地块周边地区人文环境要素众多,交通繁忙,西侧主干道(二号大街)上有规划地铁通过 (详见地块现状图)。你如果作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经办人,试对下列已给出修建性详规的部分规划设计条件,补充提出其他必要的规划设计条件。

已给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用地性质、用地范围、用地面积;

建筑限高、建筑后退及间距要求;

绿地配置要求;

公建配套设施要求;

市政公用设施配置要求;

保留新建多层商厦及绿地;

原有停车场为地块西侧的区级商业中心使用,应就近保证其停车位数量。

【正确答案】

该建设项目还需要补充提出以下五个方面的规划设计条件:

1.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方面的要求。

2.住宅、商业、办公等不同性质建筑的布局要求。

3.日照标准。

4.机动车出入口、地铁出入口、停车位数和交通组织等方面的要求。

5.在景观方面与北侧用地风貌相协调、 与现状特色商业街景观协调和与保留清真寺景观相协调的要求。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