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网站与乙唱片公司签订录音制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使用合同,按约定支付报酬后,即开展了网上原版音乐下载业务。对甲网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A.是合法使用行为
B.构成侵权行为,因为该行为应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不是取得录音制作者的许可
C.构成侵权行为,因为该行为还须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D.构成侵权行为,因为该行为虽然无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必须取得表演者的许可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以及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制度
《著作权法》第41条的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尽管录音制品制作者可以许可或禁止他人复制、发行其制品,但是录音制品是凝聚着原作者、表演者以及录音制作者三重创造性劳动的智力成果。故甲网站除需要经过录音制作者乙唱片公司的同意外,还需要经过著作权人和表演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才能行使网络传播权。由此可见,本题的答案应为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