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应作为营业税计税依据的是( )。
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他人,以工程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价款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买卖外汇,不征营业税;旅游企业组团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计征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