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空题

某承包商购买招标文件后经研究发现,业主所提供施工图纸的基础桩采用的是现浇混凝土灌注桩,造价很高,且桩身设计过长要穿过卵石层,施工难度很大;而且工期也难以保证。于是在原设计方案报价的基础上,建议业主将基础桩改为CFG桩。这样桩长减少,能节约工期,降低造价,并对两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证明总造价能降低100万元。

承包商在计算出投标总价后,对分项工程报价进行了调整。将最先施工的基础工程报价上调7%,将最后施工的机电安装工程报价下调约5%,投标总价仍然维持不变。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增加建议方案法运用得当。因为在原方案(即现浇混凝土基础桩)报价的基础上,承包商又提交新的建议方案(即CFG桩),并能降低造价、缩短工期、减小施工难度,对业主也是非常有利的。

2.不平衡报价法运用得当。将先完成的土方工程报价调高,将后完成的机电工程报价降低,且调整的幅度合理(通常不宜超过10%)。这样在不影响投标报价竞争力的基础上,提高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对承包商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