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处于国际阶段的PCT国际申请,下列哪种情形可能导致重新确定国际申请日?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根据《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第26.3条之三的规定,如果摘要或附图的任何文字内容使用不同于说明书和权力要求书的语言提交,受理局应当通知申请人提交摘要或附图文字内容的译文。因此,选项A错误。《专利合作条约》第14条(1)规定,(a)受理局应检查国际申请是否有下列缺陷,即:(ⅰ)国际申请没有按细则的规定签字;(ⅱ)国际申请没有按规定载明申请人的情况;(ⅲ)国际申请没有发明名称;(ⅳ)国际申请没有摘要;(ⅴ)国际申请不符合细则规定的形式要求。(b)如果受理局发现上述缺陷,应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该国际申请,期满不改正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并由受理局作相应的宣布。因此,选项B错误。《专利合作条约》第14条(3)规定,(a)如果受理局发现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第3条(4)(ⅳ)所规定的费用,或者对于任何一个指定国都没有缴纳第4条(2)规定的费用,国际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并由受理局作相应的宣布。根据《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第16条之二.1的规定,未按期缴纳国际申请费的,受理局应当向申请人发出通知,要求申请人自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相关费用,期限届满申请人未缴纳的,PCT国际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并由受理局作相应的宣布,因此,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国际申请费不会导致重新确定国际申请日,选项C错误。
   根据《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第20.5条关于遗漏部分的规定,有两种情况会影响国际申请日的确定:(1)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当确定据称为国际申请的文件是否满足PCT第11条(1)的要求时,受理局发现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或者附图的一部分被遗漏,或者看似被遗漏,包括所有附图被遗漏或者看似被遗漏的情况,应当迅速通知申请人,并让申请人作出选择:提交遗漏部分使申请文件完整而改变国际申请日,或者保留申请日而忽略遗漏部分。(2)主动补交文件。受理局没有发出通知,申请人声称在首次提交的国际申请中缺少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或者附图的某一页或者某几页,如果后交文件是在首次提交文件收到日起两个月内收到的,受理局以收到后交文件的日期为国际申请日。如果后交文件是在两个月之后收到的,将不予考虑。因此,选项D“申请文件中遗漏了一页说明书”可能导致重新确定国际申请日,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