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世界主要国家科技立法有哪些共同点?
【正确答案】(1) 从立法发展的角度来看,各国的科技立法都经历了一个从零散到逐步系统化、体系化的过程。20世纪60年代以前,各国的专门科技立法较少,大都散见于其他立法之中。60年代以后,各国开始制定科技基本法。这一工作是从实行判例法传统的英国和美国开始的。此后,法国等欧洲国家、日韩等亚洲国家、墨西哥等第三世界国家以及俄罗斯等国都先后制定了本国的科技基本法,并加紧各方面的配套立法,走上专门化、体系化的发展道路。 (2) 从立法的内容来看,具有广泛性。各国的科技立法都广泛涉及科技研究开发、科技成果的管理保护和转化、科技市场和技术贸易、科技进步的环境和条件方面的国家保障、科技奖励、高新技术专门领域以及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等领域。 (3) 国家设立研究开发机构或制定科技发展计划,都采取配套的法律措施加以保障。在这方面,日本最为典型,它在每成立一个研究机构或制定一项重要的科技计划时,议会都制定一部相应的特别法,如《日本科技情报中心法》、《日本原子能研究所法》、《海洋科技中心法》、《动力反应堆与核燃料开发事业团法》、《新技术开发事业团法》、《宇宙空间开发事业团法》、《飞机工业振兴法》、《振兴专用机械信息产业法》、《企业合理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筑波科学城建设法》等,对政府的资金投入数量做出明确的规定。 (4) 国家密切注视和跟踪科技发展的新态势,及时对法律进行废、改、立,使立法既有鲜明的现实性、时代性,又有预见性和前瞻性。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