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12年底,湖南省某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该市人大选举产生该省人大代表。此次选举中发生了送钱拉票的严重破坏选举的事件,涉案金额巨大。最后,以贿赂手段当选的56名省人大代表被依法确认当选无效,512名收受钱财的市人大代表辞职。
请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省人大代表当选无效的确认程序是什么?
(2)该市人大代表的辞职程序是什么?
(3)如何防范人大代表选举中的贿选行为?
【正确答案】(1)《选举法》第46条第1款规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对当选代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基本条件,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进行审查,提出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意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报告。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省人大代表的资格,如认定其资格无效,则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并由省人大常委会确认并予以公布。
(2)《选举法》第54条第1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常务委员会接受辞职,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接受辞职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湖南省该市人大代表是由该市所属的各区、县人大间接选举产生,涉嫌受贿的市人大代表应向选举他的该级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辞职,由该级人大常委会决定通过,并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3)防范贿选行为的措施包括:①增加选举的透明度,及时公布选举信息;②改革选举程序;③注重候选人的参政议政能力;④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