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项目中,不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是( )。
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补贴收入
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的应付款项等
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盘盈利得、罚没利得、捐赠利得、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补贴收入应单独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