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 (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由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卫生部,承担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