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因欠付货款被乙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决定对甲公司所持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予以强制执行。丁公司(非丙公司的股东)表示愿意受让该项股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甲公司所持丙公司的股权时,应当通知丙公司及全体股东
B、
丙公司的其他股东对该股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C、
丙公司的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1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D、
丙公司的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解析: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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