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根据《执行异议规定》的规定,执行行为异议的对象:可以是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在程序上违反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因此B正确;同时,被执行人以债权消灭、丧失强制执行效力等执行依据生效之后的实体事由提出的排除执行的异议,虽然并非属于程序性事项,但鉴于我国并无独立的债务人异议之诉制度,因而执行法院应当参照执行行为异议予以审查,所以A正确。人民法院的内部管理行为,例如,更换承办人、提级执行等不能作为执行行为异议的对象,因此C错误;执行行为异议与执行标的异议存在竞合时,执行标的异议吸收执行行为异议,因此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