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张三将一匹马租给李四使用,李四将该马卖给不知情的王五,王五后将该马为赵六设定了质权,赵六不慎将该马遗失,被田七捡到牵回家饲养,结果一个星期后因意外雷击马死亡,四七将死马卖给屠宰场获得5000元。【问题】
问答题 该马的所有权人是谁?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该马的所有权人是王五。因为该马虽为张三所有,但因李四无权处分,王五善意取得该马的所有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张三的损失向谁主张?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张三可基于不当得利请求李四返还出卖该马所获得的价款,或基于租赁合同请求李四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向李四主张侵权责任。
【答案解析】
问答题 王五与赵六之间债务到期,赵六能否就田七出卖所得的5000元价款优先受偿?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王五作为该马的所有权人,将其出质给赵六,使得赵六对该马享有质权。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担保物灭失后,担保物权人可基于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对担保物毁损灭失后获得的代位物优先受偿,故赵六可对该马死亡后获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答案解析】
问答题 田七能否向权利人主张所支出的饲养费用?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田七拾得他人的遗失物,替他人代为饲养,且饲养中不存在过失,构成无因管理。故田七可基于无因管理向被管理人王五主张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