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新加坡国立大学医院的成立标志着公立医院重组的开始,重组的核心就是公司化改革。公司化意味着更大的放权,改造后的新加坡公立医院成为完全自主经营的实体。但政府并未减少对医疗系统的补助。相反,财政补助由原有的单一补助供方逐步向需方倾斜。住院治疗是医疗费用产生的主要源头,新加坡将病床分为A、B1、B2和C四个等级,A级为宾馆式服务,而C级则为普通服务,费用相差数倍。这种病床分级制度开始的几年,效果不如预期,因为医院热衷于吸引高收入人群,不但带来费用上升,也在低收入群体中引发不满。新加坡政府很快认识到这一问题,并着手进行一系列的调整。
首先,为了鼓励公立医院集中精力向中低收入国民提供住院服务,政府将各公立医院A级病床的比例上限设置为13%,且普通病床的比例不得少于30%。政府还利用强大的经济杠杆来调节患者的流向,如A级病房全自费,入住B1和B2级病房的患者可以分别享受20%和65%的政府补助,在C级病房患者则享有高达80%的政府补贴。多年来,这种病床分级与差异化财政补助的调节效果已经显现。
其次,为了控制医院的诱导消费动机,卫生部针对不同的医疗服务,设置了人均日消费上限,医院不得提供超出限额的收费服务,否则将被扣除政府财政补助,这对公立医院形成了强力约束。即便是医院全额出资,在购置任何贵重仪器设备前,也必须申报卫生部批准。在服务收费方面,虽然公司化的医院有权根据自己的边际成本设定费率,但是如果收费增幅超过一定范围,必须获得卫生部的批准。
1999年,为了更好地整合医疗资源,新加坡决定在公司化的基础上,将公立医院集群化。集群化的目的主要是更好地整合资源,构建更加有效的转诊制度,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新加坡保健公司一样,集群公司也是由卫生部全额控股的企业。
与公立医院公司化改革并行的,是政府推行的支付方式改革。1999年开始实行的部分服务按病种付费制度促使公立医院合理利用资源,政府在每个财政年度末向医院拨付补助款。如果医院能够切实节约费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将可以保留盈余部分,这为调控公立医院行为提供了实质性的经济激励。
与公立医院公司化和支付方式改革相伴,新加坡卫生部一直不遗余力地推行医院信息化建设。在新加坡政府看来,信息扩散是现代政府重要的政策工具。他们更为有力的一项措施是,卫生部要求每家公立医院公开每项医疗服务的平均价格,供公众在患病选择医院时参考,这项措施也迫使公立医院不断降低费用以保持对患者的吸引力。这样的信息披露机制对于解决医患信息不对称与鼓励医院不断提高服务水准并降低费用,发挥着重要作用。
[材料2]2009年,为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我国出台了新的“医改”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在改革的五个主要组成部分中,公立医院改革由于利益盘根错节、历史包袱积重、牵涉面广,成为公认的难点,向来被认为是医改“最难啃的骨头”。
2010年2月,中国政府发布《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在各省、市、区确定的试点城市中选择遵义、上海、芜湖等16个城市加强联系指导,一年多来,试点城市的公立医院在临床路径管理、电子病历、优质护理服务、成本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诸多尝试。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安排》明确提出,公立医院主要以“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为核心开展重大体制机制改革综合试点,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尽管公立医院改革正在“破冰”,但要扭转“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然困难重重,人们普遍认为,如果各级政府不能改变投入不足的现状,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将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
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中国拥有各级各类医院总数为20918家,其中公立医院13850家,民营医院7068家。但是,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由于政府投入少,医院依赖“以药养医”,趋利性强,病人自付比例增高,医患关系紧张。“之所以出现‘看病难、看病贵、看不好病’的问题,原因在于政府拿不出多的钱,老百姓想少花钱,而医院运行要较多的钱。”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骆旭东说,“公立医院改革实质是平衡政府、百姓和医院这三者的利益博弈。”
“我国现行的基本医疗付费制度是按照项目付费,存在种种弊端。”骆旭东说,一方面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没有得到体现,医疗机构埋怨政府补偿不足;另外一方面也存在严重的医疗资源浪费,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粗放、政府对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怎么补贴、补多少,无据可依。
相关人士指出,中国医改任重而道远,下一步何去何从,人们将拭目以待。
问题:
(1)政策工具
政策工具,是指执政党和政府部门选择并确定的,运用来实施政策方案,解决社会公共问题,达到政策预期目的和目标的途径和手段。
(2)新加坡政府在医改中运用的政策工具
①市场
市场作为政策工具是指政府利用市场机制的运作来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政策的目的和目标。市场作为政策工具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利用市场机制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向社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市场本身是自愿性组织,市场被用来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手段时,是以政府的强制力作为其后盾的。公共事务管理中凡是能够以公开、公平、自由竞争的方式达成较大效益的,便适合运用市场机制。
新加坡的改革促使了公共医疗服务的市场化,将政府与市场的作用相结合,促使公共医疗服务的更好提供。
②规制
规制工具是政府利用公共权力和权威,利用法律和法规,来规范社会组织和公民的行为,以此来贯彻公共政策、解决社会公共问题,实现社会治理目标的手段。规制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防止生产过程的外部成本;消除市场交换过程中出现的信息不对称;维护交易的公平,防止出现偏差行为。规制工具的最大特点在于,它以公共权力为后盾,以法律和法规为依据,以限制或者剥夺人们的某些自由和权利来贯彻公共政策。政府规制工具的形式是多、样的,如规定行为、颁布禁令,颁布和实施特定标准,审批、发放许可证,规定配额等都是规制工具的具体运用。
新加坡卫生部要求每家公立医院公开每项医疗服务的平均价格,供公众在患病选择医院时参考,这项措施也迫使公立医院不断降低费用以保持对患者的吸引力。这样的信息披露机制对于解决医患信息不对称与鼓励医院不断提高服务水准并降低费用,发挥着重要作用。这可以看作新加坡政府的规制手段。
③补贴
补贴是指在政府主导下,由政府、私人、企业或组织向其他私人、企业或组织提供的各种形式的财政转移。补贴是政府对人们做出了它所鼓励的行为的一种奖励,并以此来影响其他社会主体在采取不同行动时对成本、收益的预计。
新加坡的补贴措施表现在,政府还利用强大的经济杠杆来调节患者的流向,如A级病房全自费,入住B1和B2级病房的患者可以分别享受20%和65%的政府补助,在C级病房患者则享有高达80%的政府补贴。多年来,这种病床分级与差异化财政补助的调节效果已经显现。
④产权
政府通过确定一定数量的为消费者指定的资源和可转移的产权而建立起市场,以此来创造人为的稀缺,并让价格机制起作用。那些想要使用稀缺资源的人必须在拍卖市场为有限的供给竞价。潜在购买者会按照自己的资源估价而出价,而出价最高者便获得产权。
(1)新加坡实行医疗保健储蓄模式,公立医院依然是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但拥有自主经营权,薪酬激励充分,医疗服务水平高,民众满意度高。该模式特色在于引入个人约束机制,个人储蓄支出占医疗费用的大部分,较好的解决了其它模式难以解决的资源浪费问题,因此在效率上处于国际前列。
(2)新加坡在20多年持续的医疗卫生政策改革中,在一个有规制的自由市场经济模式下,合理运用多种政策工具,并且保持着改革的连贯性和持续改进。
①产权仍是调控公立医院的主要工具。新加坡政府之所以能够在20多年的持续改革中将改革的主题思想一以贯之,并且改革过程相对平顺,除了依靠权威型政府的高度执行力以外,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公立医院的产权。
②公司化的组织改革以保证政府的财政调控力度为前提。新加坡公立医院的公司化改革确实是改过卫生医疗领域提高私人支付比例背景之下的产物,但是政府的财政补助仍然维持着相当的水准,这种补助是通过直接补供方的传统财政拨款和补需方的有针对性的补贴共同实现的。在各种政策工具中,财政补助是有力的经济杠杆,具有很强的导向性。
③新加坡的公立医院真正实现了“管办分离”。管办不是医疗领域委托—代理关系的监督—服务关系不清的根本原因。进行公司化改革之后,必须按照通行的市场准则来重构公立医院的法人治理结构。
④公司化改革之后,新加坡医院仍然扮演着公立医院管制者的角色。政府将更大的自主权赋予公司化的公立医院,并不意味着不再监管医院行为,恰恰相反,它需要政府扮演更强的管制者角色。
(1)在社会可以承受的税负和社保缴款限度内,逐步增加政府财政的医疗卫生支出和扩大社会医疗保障的覆盖面。同时,放松和改善政府管制,允许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源(包括外资)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形成实现供求均衡的有效竞争和激励机制,大幅度增加全社会医疗服务供给供应能力。
(2)在保证医疗保险资金平衡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保持消费者对医疗机构的自由选择权,以形成医疗机构间有效竞争的局面。如果主要依靠限制患者选择权的方式来换取保障覆盖面的扩大和个人支付比例的减小,不仅很可能导致人民群众更大的抱怨,而且会诱发医疗卫生领域中更普遍的腐败和低效率现象。
(3)使医务人员具有更高的工作积极性,并使医疗卫生体制具有提高效率的内在动力。为此,应摆脱医疗机构(特别是公立医院)对政府行政系统的依附关系,即必须真正实行管办分开的医院管理体制,使医院真正成为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同时,积极鼓励执业医师的自由流动。
(4)以多元付费方式取代按项目付费制:针对不同的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采用组合型付费方式,形成合理的经济激励机制,使医疗机构的行医方式符合社会公益性,同时也能获得更高的收入。
(5)避免医疗卫生管理体制的过度行政化和行为官僚化。增加医疗卫生体制上的政府责任是必要的,但这决不能导致政府特别是行政机构更多地直接承担提供医疗服务尤其是更多地直接办医院的后果。相反,必须防止管理体制的官僚化和低效率,损害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增加手续的繁杂性,使“看病难”以另一种形式表现出来而遭致公众对政府的更大抱怨。
(6)避免因医疗卫生体制缺乏竞争性而导致的供给减少和服务质量下降。一切弱化竞争,特别是由政府包办的制度都必须慎行。因为这样的制度尽管可能在某些方面可以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其副作用是非常大的,结果大多是弊大于利和得不偿失的,而且,从长期看是不可持续的。
(7)避免医药定价方式的行政化严重扭曲供求关系,破坏药品生产的价格调节机制。药品的基本生产方式是企业经营。尽管药品是特殊商品,须有专门的政府管制制度,但这并没有改变市场机制是基础性的资源配置方式这一根本性质。
(8)进行公司化的组织改革以保证政府的财政调控力度为前提。新加坡公立医院的公司化改革确实是改过卫生医疗领域提高私人支付比例背景之下的产物,但是政府的财政补助仍然维持着相当的水准,这种补助是通过直接补供方的传统财政拨款和补需方的有针对性的补贴共同实现的。在各种政策工具中,财政补助是有力的经济杠杆,具有很强的导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