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关于违法性认识可能性,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 A.甲以为作为家长,干涉自己女儿的婚事,是合法的,因此采用暴力干涉女儿的婚姻自由。甲因为不具有违法性认识可能性,因此无罪
  • B.乙以为与他人同居是合法行为,因此与军人的妻子同居。乙因为不具有违法性认识可能性,因此无罪
  • C.丙以为事实婚姻不属于重婚,因此与他人的妻子结成事实婚姻。丙因为不具有违法性认识可能性,因此无罪
  • D.丁以为身为商场保安,有权搜查他人身体,因此强行搜查顾客身体。丁因为具有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所以有罪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ABC三种情形都具有违法性认识可能性,因此都不能成为排除犯罪的事由,都应作犯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