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持刀抢劫,逼迫乙拿出财物。乙苦苦哀求,诉说自己生意破产、妻离子散、只剩一些维持生计的基本费用等情况。甲与乙同病相怜,顿时心软,弃刀离去。对于甲的抢劫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成立犯罪未遂
B.成立犯罪中止
C.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D.应当免除处罚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以及处罚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的情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停止形态。甲与乙同病相怜,顿生怜悯,弃刀而去,可见甲在自认为能够将犯罪继续进行下去的情况下,出于自由意志,自动放弃了犯罪,属于犯罪中止。A项不正确,B项正确。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甲对乙并未造成损害,应当免除处罚。C项不正确,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