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和张某是小学二年级学生,课间休息时因为下大雨同学们都在教室里休息。王某从自己课桌的抽屉里拿出一个桃子吃,吃完桃子后随意将桃核朝后面一扔,不慎打在坐在后排的张某的左眼上。张某受伤后即失声痛哭,班主任刘老师闻声赶到教室询问情况,发现张某的左眼已经充血。上课铃响时,刘老师仍让其坚持上课。张某受伤后第3天,其父母才得知该事,但也只给他吃消炎药和滴眼药水,进行了一般性治疗,但治疗不愈,张某之父同王某之父一起送张某到县第一人民医院眼科检查,被诊断为“左眼角膜穿通伤”,并于当日住院治疗。经开刀手术治疗后,张某左眼角膜已愈合,但留有伤疤,视力由此有所减退。
    在此次事故中,谁应该为张某的损害负责?
 
【正确答案】(1)此案例中王某应该负主要责任。但是王某是小学二年学生,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王某对张某造成的损害应该由其监护人王某的父亲来承担。
   (2)本案例的发生地点是在学校教室,学校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而造成张某的眼睛未能得到及时治疗,所以,学校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