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16岁,涉嫌抢劫罪被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为乙,开庭审理时,甲以乙与被害人交往密切为由,拒绝乙为其辩护,并要求自己的好友丙为自己辩护,再次开庭审理时,甲又以自己与丙断交为由拒绝其为自己辩护,坚持自己辩护,则法院______。
  • A.可以准许,并宣布延期审理
  • B.可以准许,被告人只能自行辩护
  • C.应当准许,并宣布延期审理
  • D.不予准许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我国《刑诉解释》第254条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 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该被告人另案处理,对其他被告人的庭审继续进行。 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次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要求另行指派律师,由其自行辩护。 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重新开庭后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不予准许。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故本题答案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