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坏账准备年末余额281/应收账款年末余额7700×100%=3.65%,与会计政策规定的5%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符;
(2)应收账款账龄分析中,“2-3年”和“3年以上”这两部分的年初数之和仅1960万元,而“3年以上”的年末数却为2000万元。通常,在公司2017年度未发生购并、分立和债务重组行为的前提下是不可能的。
(3)应收账款账龄分析中,“1-2年”部分的年初数仅为2410万元,而“2-3年”的年末数却为2500万元。通常,在公司2017年度未发生购并、分立或债务重组行为的前提下是不可能的。
(4)应收账款账龄分析中,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年末数较年初数上升60%,在甲公司2017年度未发生购并、分立和债务重组行为,销售状况和上年相当的情况下是不可能的。
[考点] 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审计